关于第二轮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巡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攻坚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9月9日至11月8日组织开展了第二轮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巡查检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轮巡查共派出8个检查组,采用随机抽选和“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区(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共计检查工地78个。其中,扬尘治理较好工地4个,不达标工地10个,达标率87.2%。总体来看,多数建筑工地能较好落实扬尘治理“六项措施”,重视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施工场区道路硬化到位,喷淋、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到位,裸露土地覆盖到位,进出厂区车辆冲洗到位,场区积尘清扫及时,建筑垃圾清运及时。
二、存在问题
本轮巡查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个别建筑工地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落实扬尘治理责任制,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车辆冲洗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冲洗效果不符合要求。
二是少数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未对裸露土方采取覆盖、绿化等降尘措施,或覆盖不到位;土方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部分产尘物料未覆盖。
三是个别工地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施工现场裸土覆盖不到位、土石方开挖施工未采取降尘措施等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区市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对属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差异化督查、建账销号等方式对巡查发现问题的工地加大监管力度,对监督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重点监管。严格落实《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渣土车污染防治管理的通知》(青建办字〔2019〕73号),全面加强对土石方开挖、回填等扬尘污染易发多发阶段监管,对发现的工地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从重、从严查处。
三要加强宣传教育。各区(市)要引导和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建筑废弃物运输等企业单位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意识,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扬尘防治自觉性;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对扬尘防治管控要求较好的工地和企业进行正面宣传,对违法违规的进行媒体曝光,形成社会监督共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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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