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城管局(建管局、市政公用局)、各市城乡建设局,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园林绿化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市城乡建设委组织编制了《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规范》,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6日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规范
一、总则
1.1为了科学的评价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青岛市辖区内从事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及管理部门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情况的检查和评价。
1.3本规范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4 在按本规范检查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1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体系、文明施工及施工现场安全三个分项,附表包括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一张及检查评分汇总表一张。
2.2 安全管理体系、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中,安全管理体系分项、文明施工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20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满分为6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表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3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机械、设备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4 检查项目得分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也不得采用负得分。
2.5 检查评分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安全管理体系、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安全三个分项所占的满分分值分别为20分、20分、60分。
2.6 在检查评分中,当检查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检查项目小计得分率不足40%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7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检查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
检查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率应在90%及其以上;
2、合格
(1)检查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6条规定得分标准,检查评分汇总表得分率应在75%及其以上;
(2)有一分项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率应在80%及其以上;
(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未得分,但检查评分汇总表得分率应在85%及其以上。
3、不合格
(1)检查评分汇总表得分率不足75%;
(2)有一分项表未得分,且检查评分汇总表得分率在80%以下;
(3)当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率在85%以下。
三、检查评分表
3.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体系、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共三项。该表所示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
3.2 安全管理体系评分表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安全管理机构设立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等是否配置;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是否齐全;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目标是否明确;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是否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记录是否具备;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安全措施的审查是否完成;监理单位监理规划的制定及安全监理日志是否记录;现场出入口及施工车辆设备的安全有序管理是否落实;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及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是否完整正规等内容。
3.3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标牌是否设置;施工现场各种警示标志标牌是否设置;现场施工材料堆放是否整齐;现场卫生制度是否设立;食堂、办公及住宿等生活设施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防火制度及设施是否齐备;现场垃圾收集及处理是否妥善;扬尘防治措施及实施是否具备;除“四害”措施是否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是否齐备;现场野蛮施工、乱砍滥伐等现象是否存在等内容。
3.4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检查的项目包括:施工现场保护措施;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通道、设备、施工操作;坠落保护与预防;移动设备;个人防护用具;起重吊装;现场整洁;防尘围网及设置;危险废物与化学品;监理旁站等十二个分项五十八个子项内容。
四、附则
4.1 本规范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解释。
4.2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4.3本规范将作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和工程进行评价的标准,进入管理平台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