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及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按照工作安排,“青岛市建设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以下简称“综合平台”)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相关功能版块已开发完成并将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启用“综合平台”开展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相关工作,各建筑业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考核加、扣分情况将通过“综合平台”信用考核管理功能版块动态记录。
二、请各建筑业企业登录“综合平台”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具体方式:“综合平台”入口位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右侧。“综合平台”已有企业信息的,登陆账号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默认为6个1,企业登录后须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登录“综合平台”提示尚未注册的企业,可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地址:http://www.sdjs.gov.cn/)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网站左侧中部有入口图标)注册企业信息,并按提示信息到相关部门审核书面材料。外地入青企业在省级平台已注册,在市“综合平台”提示未注册的,可联系技术服务申请信息同步。
三、各建筑业企业登录“综合平台”后,核对本单位信用考核加、扣分数据。如遇到考核数据与原考核系统数据不一致(工程业绩加分暂时还未进入加分数据库,待进一步完善后会自动汇入加分库),请于6月17日前书面提出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建筑市场监管处(原建管局507室)。
四、企业基本信息维护实施诚信承诺制。登陆综合平台后,须签订事前信用承诺书,核对系统内已有的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和相关证件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证照扫描件,信息完善后提报审核申请。若发现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缺漏或错误的,登录山东省住建厅综合平台进行修改完善,市级平台将自动完成信息同步。同时需对注册建造师等执业人员信息进行维护、核对。企业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登陆平台修改。
五、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尽快登陆系统完成基本信息维护,并使用平台参与信用考核评价。各建筑业企业要对平台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企业信息不完善、维护不及时的,将按规定在行业主体信用考核中予以扣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列入信用“黑名单”。
“综合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操作中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青岛海信网络科技公司技术服务电话:15335361189(张工)、13220877590(车工)或加入qq服务群882180557、818609670 、474340045咨询(已加入群的不用重复加)。
附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7日